山東省人民政府
關于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做好
穩就業保就業工作的通知
魯政字〔2021〕136號
各市人民政府,各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部門、各直屬機構,各大企業,各高等院校:
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,現就進一步強化就業優先政策、做好穩就業保就業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。將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制定經濟增長目標的基準,強化城鎮新增就業、調查失業率剛性約束。構建以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為取向的經濟增長方式,推動財政、金融、投資、消費、產業、外貿等政策聚焦穩就業綜合發力。精準謀劃實施補鏈延鏈強鏈項目,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“十強”現代優勢產業集群,對帶動就業作用大的行業企業和重點項目實施差別化資源要素配置。發揮開發區吸納就業作用,打造區域經濟發展和就業增長極。擴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承保規模,根據市場化原則適度降低保險費率。各級各類涉企評選表彰要把就業貢獻度、用工規范度、安置殘疾人就業作為重要參考。對就業與社會保障表現突出民營企業給予表揚激勵。(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財政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自然資源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商務廳、省國資委、省地方金融監管局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、省工商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二、延續穩崗擴崗政策。階段性降低失業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延續實施至2022年4月30日。統籌地區2020年末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具備1年以上備付能力的,繼續實施穩崗返還政策,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%、大型企業按30%返還,社會團體、基金會、社會服務機構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、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實施,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。對2021年1月至12月,新吸納就業(新吸納時間以本年度首次在本企業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準)并組織開展以工代訓的中小微企業,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/人、最長6個月的職業培訓補貼;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外貿、住宿餐飲、文化旅游、交通運輸、批發零售行業,補貼范圍擴大到大型企業。(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財政廳、省稅務局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三、優化用工保障服務。開展企業用工保障服務專項行動,健全重點企業常態化用工服務機制,緩解企業用工難。組織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幫助企業解決用工問題,省級對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50萬元獎補。完善跨區域勞務協作機制,加強沿黃流域省際人力資源合作,吸引省外勞動力來魯就業。加強共享用工指導服務,促進用工余缺調劑合作。優化企業用工生態,對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開展聯合激勵。為符合條件的新就業無房職工發放住房租賃補貼。有條件的市可在開發區、高新區等企業密集區域建設人才公寓或青年公寓,以低于市場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青年職工提供。(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四、加強重點群體就業支持。實施高校畢業生(含海歸畢業生,下同)留魯來魯就業創業推進行動,提高應屆畢業生留魯率。國有企業新增崗位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比例不低于50%。加大機關、事業單位應屆畢業生招錄(招聘)力度。擴大教師特崗計劃、“三支一扶”計劃、“西部計劃”等基層項目招募規模。2021年1月至12月,對見習期未滿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的,給予見習單位剩余期限見習補貼。健全就業困難人員即時援助、“零就業”家庭動態消零機制,擴大城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規模。使用專項公益性崗位對符合條件的下崗失業、就業困難退役士兵提供幫扶。推動落實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,加大對輔助性就業、集中就業和殘疾人自主創業、靈活就業、居家就業扶持。(省委組織部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教育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國資委、省退役軍人廳、省殘聯、團省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五、助力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。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,優先吸納脫貧人口、即時幫扶人口和農村低收入人口參與。開發一批農村護路、管水、保潔、治安、植樹造林等鄉村公益性崗位,兜底安置脫貧人口。優化對口支援和東西部協作勞務幫扶方式,吸引中西部省份脫貧人口到我省就業。構建現代鄉村產業體系,培育家庭農場、農民合作社,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。高質量建設一批縣域返鄉入鄉創業園,完善財政、稅費減免、金融保險、用地保障等扶持政策,吸引農民工、高校畢業生和退役軍人等人員返鄉入鄉創業。(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農業農村廳、省鄉村振興局、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六、完善創業帶動就業保障制度。圍繞企業全生命周期,推出100件高頻事項極簡辦、集成辦、全域辦。拓寬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補充渠道,各市在控制風險前提下,可按照擔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規模提供擔保服務。逐步將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納入財政預算,優化支出方向。支持建設創業載體,經認定的省級創業載體,應安排一定比例的場地,向應屆高校畢業生、返鄉創業農民工、殘疾人等群體免費提供。深化創業型城市、街道、社區創建,開展創業服務展示交流、創業大賽、創業典型人物選樹活動。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,每年扶持2萬名以上大學生創業。開發特色創業實訓項目,健全省、市、縣三級創業導師隊伍,推進建設創業診所、創業指導專家工作室。(省政府辦公廳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市場監管局、省財政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科技廳、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七、健全多層次職業技能提升體系。聚焦“十強”產業高質量發展,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,擴大招生規模,深化職普融通、產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。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、職工規模較大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,與職業院校、技工院校共建實訓中心、教學工廠。創新開展“行校合作”,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。實施行業性、群體性專項培訓、新就業形態技能提升培訓、專項職業能力培訓,加大培訓補貼資金直補企業力度。繼續實施困難人員培訓生活費補貼,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繼續放寬至企業在職職工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,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。(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教育廳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八、提高人力資源市場化配置水平。發展專業性、行業性人力資源市場,暢通勞動力要素流動渠道。實施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行動,省級安排專項扶持資金,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采取政府股權投入、建立產業基金等方式加大資金支持,培育引進一批人力資源服務頭部企業、骨干企業,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集聚發展。依托知名高校、人力資源服務企業,多層次、多渠道培養人力資源服務業急需人才。鼓勵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人力資源服務。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行業促就業行動。探索運用大數據、云計算等現代技術創新監管方式,規范網絡招聘,構建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。(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九、增強失業風險防范治理能力。開展省級月度調查失業率統計,探索建立市級調查失業率統計制度。將防范應對規模性失業風險列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。加強對產能調整、經貿摩擦、專項治理等對就業影響和失業風險評估,對可能引發規模性失業風險的,提前制定工作預案和應對措施。一個企業一次性裁員超過100人以上的,市級政府應及時向省政府報告。暢通線上線下失業登記,精準開展崗位推薦和就業服務。設立一批基層就業服務專員,緩解街道(鄉鎮)、社區(村)就業服務力量薄弱問題,使用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貼。繼續實施失業保險擴圍政策,保障范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發生的參保失業人員,政策受理期截至2021年12月31日。(國家統計局山東調查總隊、省統計局、省發展改革委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、省商務廳、省財政廳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稅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十、強化就業優先保障。政府主要負責人要定期聽取情況匯報、開展調查研究,加強對就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。健全省市縣就業和農民工工作議事協調機制,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每年要推出一批穩就業擴就業政策舉措。加強就業督導考核,建立約談制度,推動解決就業領域重大問題和隱患風險。加大各級財政就業補助資金投入,健全完善就業補助資金直達機制。加大失業保險基金省級調劑,2023年年底前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。開展就業創業先進集體、個人表彰,加大正向激勵。各級新聞宣傳部門要加大對基層就業、自主創業、靈活就業、技能成才典型人物宣傳,引導勞動者特別是青年群體轉變就業觀念。健全就業政策、就業形勢新聞發布制度,講好就業優先“山東篇”。(各市政府,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、省財政廳、省委宣傳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)
山東省人民政府
2021年7月31日
(此件公開發布)
抄送:省委各部門,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省政協辦公廳,省監委,省法院,省檢察院。各民主黨派省委,省工商聯。
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21年8月2日印發